一是强化要素保障。
严格矿山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保“三同时”验收,严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新、改、扩建矿山项目审批。完成《安徽宝镁轻合金有限公司安徽省青阳县花园吴家冶镁用白云岩矿年产4000万吨建设工程项目》等4家矿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审,所有在产矿山均执行了环评审批制度,并完成了环保“三同时”验收。积极协调落实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总量来源,督促企业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
印发《关于开展池州市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市63家矿山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按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绿色矿山环保设施配备及有效运行情况督查,共排查发现生态环境问题54个,均已整改完成。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开展我市涉重金属矿山企业和矿山关闭工作“回头看”工作及全市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市级复核工作,共检查企业97家,现场发现问题均交办整改完成。
三是强化指导帮扶。
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全市15座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工作,所发现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建立健全尾矿库监测体系,将7座尾矿库纳入重点尾矿库监测范围,对尾矿渗滤液等数据指标开展监测。强化金属矿山企业重金属污染排放监管,落实重金属减排措施。制定《池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控实施方案》,统筹推进重金属减排项目,积极推进青阳县缑山铜矿有限责任公司淘汰关停等3个项目,预计可减排197kg。持续开展送法暖企活动,指导矿山做好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将矿山企业纳入各地环境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的范围,提升企业治污工艺和管理手段,促进矿山环境质量提高。
原标题: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矿山生态治理 提升绿色矿山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