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围绕全省生态
环境监测重点工作召开2023年第10次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介绍,甘肃省积极开展监测试点,建立完善碳监测评估体系,配置碳监测相关仪器设备,填平补齐碳监测基础能力;组织开展碳监测网络建设,在兰州市和天水市开展碳监测自动预警站和背景站试点监测能力建设。深化水生态监测试点,配合保障生态环境部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试点工作。填平补齐环境空气、水、土壤等要素监测仪器设备,开展国控省控自动站点和
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及实验室维修改造,加强质量管理能力建设,强化遥感监测能力及成果应用。
在噪声监测方面,发布会介绍,甘肃省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加快推动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统筹推进全省噪声自动监测,2020年省生态环境厅筹集1800万元建设全省噪声自动监测站,在14个市州城市建成区、玉门市和华亭市建设完成121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和14个交通噪声自动监测站,对已有8个噪声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2021年全省市级城市功能区基本实现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为全省声环境质量监督管理提供更加准确、全面、有效的数据支撑。甘肃省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建设先试先行的做法受到生态环境部肯定表扬,并作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典型经验进行推广。
发布会表示,下一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加强省级监测机构能力建设,重点推进遥感监测、碳监测、水生态、生态质量、新污染物等方面能力建设,填平补齐环境空气、水、土壤、噪声等常规要素监测仪器设备,开展实验室维修改造和自动站设备更新。同时,持续推进县级站基础监测能力建设,拟于近期印发《全省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评估办法》,开展能力建设检查评估,将落实进展及评估结果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现代化示范市(县)遴选,打造标杆样板,推广示范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