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看不见摸不着,却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以及环境投诉举报的“重灾区”。为解决这一“急愁盼难”问题,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经在今年6月份正式施行,重新界定噪声污染内涵,为处理有关问题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
据2023年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陕西2022年陕西声环境功能区的达标率昼间98%、夜间90.3%,与2021年相比改善明显,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体情况良好,但发言人指出“区别于水、气等化学污染要素,噪声污染是一种局部性、暂时性、非累积性的物理污染,区域属性明显”,因此噪声污染防治有特殊性,应是一项系统工程。
《行动计划》共十章55条,构建出“1+5+4”的框架体系,将从源头规划到末端治理,从控制增量到削减存量,深化“5”类管控: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针对不同噪声类型多措并举,稳步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水平。
按照发言人所说,陕西将主要从两个方面进一步控制噪声污染。一是提升监测能力,推动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并及时联网,并在西安市开展城市噪声地图应用试点,依托噪声地图、噪声溯源等信息化手段,形成城市噪声实时监测网络。二是推广低噪声生产、施工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污染产生的可能性,以整体性推动噪声管控升级。
另,《行动计划》明确将“推进工业噪声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旨在进一步强化工业噪声环境管理。目前,满足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需求,生态环境部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新增工业噪声模块。陕西将借此政策,指导企业按时、准确完成排污许可证申报和执行报告上报工作。持有排污许可证体系的企业,需按照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
总之,从本次会议透露的信息来看,监测无疑将成为陕西治理噪声污染的重要环节,对于实现“到2025年,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目标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