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您现在的位置:兴旺宝>仪器仪表网>资讯列表>《2023年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全文发布,全年受理投诉案件同比增加49万件

企业推荐

更多

《2023年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全文发布,全年受理投诉案件同比增加49万件

2023年08月01日 14:00:24 人气: 115 来源: 环保在线
  7月26日,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2023年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7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全文。
 
  《2023年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由5部分组成——全国噪声状况、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噪声污染防治优秀案例、附表以及编写说明。
 
  全文可见附件,以下对《2023年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略作整理。
 
  总的来看,2022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6.0%,夜间为86.6%,同比2021年提升了0.6和3.7个百分点。声环境较好的10个省(自治区)为河北、青海、内蒙古、贵州、云南、宁夏、黑龙江、陕西、甘肃和广西。
 
  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5.4%,夜间为83.6%,同比2021年分别提高了0.1和5.5个百分点。
 
  2022年,全国合计受理的噪声投诉举报案件约450.3万件,同比增加49.3万件,案件办结率为99.7%。从时间上来看,3月到11月噪声投诉量相对较高。投诉量与人口数量密切相关,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武汉等8个超大城市噪声投诉总件数约148.5万件,占比三分之一。
 
  2022 年,地方发布的涉及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

  据报告,2022年,全国涉及噪声的规划环评审批数量800余件,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数量约7.3万件。
 
  市场监管方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电梯检验检测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工作,提出将噪声测试列为电梯检验、检测项目;将有源音箱、木质吸音板等涉声产品纳入《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目录(2022 年版)》,保障产品质量,助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将《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试方法》《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等机动车噪声管理相关标 准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在发证环节对发动机、变速器、排气消声器、发动机舱降噪系统等关键噪声部件进行重点核查。
 
  2022年,全国有3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497个县级城市开展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有17个县级城市划定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截至2022年底,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划分声环境功能区;1822个县级城市中,有1820个划分了声环境功能区,占比99.9%。
 
  就噪声监测而言,2022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3618个点位中,绝大多数采用手工监测,只有308个站点向国家报送自动监测数据,占总数的8.5%。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在约4.1万个施工工地安装了自动监测设备(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在城市轨道交通沿线设置了1300余个噪声监测点位。
 
  报告还提到,2022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工业噪声处罚金额约1300万元,噪声污染环境保护税收入1.4亿元。
 
  2022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累计对施工工地发放约 17.5万次夜间施工证明;施工噪声污染处罚案件约 1.2 万起,处罚金额约1.7亿元。
 
  2022年,全国共有28162个机动车型通过噪声型式检验,达到国家机动车噪声限值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新安装机动车违法鸣笛抓拍系统327套,新铺设路域环境低噪声路面约1600万平方米。
 
  2022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采用低噪声振动的轨道列车1800余辆,在城市轨道交通和铁路安装声屏障约102.3万延米、隔声窗约14.0万平方米。
 
  2022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在公共场所共设置880余套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和噪声显示屏。
 
  2022年,全国新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和宁静小区 82 个。截至 2022 年底,全国共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和宁静小区 1385 个。
 
  2022 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绿色护考”行动受益考生数量 3600 余万人次。
 
  报告选取的优秀案例是北京东城区建筑施工案例,南京建筑施工渣土运输降噪案例,舟山广场舞智慧监管案例,宿迁打击飙车炸街行为案例。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qq:1097660699@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https://www.xwboo.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