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机械设备网 地方新闻】 为规范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小作坊安全监管,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
食品小作坊一直以来是农产品进行粗、精加工的中重要载体,在发展个人经济、增加居民收入、解决城乡就业以及传承传统饮食文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食品小作坊由于规模小、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规范意识、管理水平低,加上技术条件、加工工艺的限制,长期以来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更是群众一直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因此,对食品小作坊进行规范管理非常有必要。
《管理办法》明确,被办法所城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少、经营规模小,主要从事传统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生产加工活动,满足当地群众食品消费需求的个体经营者。在河北省从事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活动的,应取得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乳制品、速冻食品、酒类(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等)、罐头、饮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果冻、食品添加剂等产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产品。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地方传统食品特色、消费习惯和食品安全状况,增加本辖区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并对外发布。
此外,《管理办法》明确,食品小作坊提出登记申请的,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食品小作坊登记部门提交: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书、食品小作坊生产设备布局图和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小作坊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其他详细内容可下载下方文件查看)
随着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不仅关注食品的营养,更加关注食品的卫生、安全。为守护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推动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引导、推动食品小作坊转型升级非常有必要。据了解,《管理办法》的意见反馈时间截止2023年6月22日,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pscc@hebamr.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