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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开展2023年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和认定工作 重点遴选高端装备新能源等领域企业

2023年03月24日 14:08:19 人气: 100 来源: 化工仪器网
  【化工仪器网 行业百态】科技小巨人企业是指科技创新能力强,具有与之相适应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主导高新技术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省或全国前列,具有一定经济规模和高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是科技领军企业的后备队,能在细分高新技术领域发挥龙头企业牵引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
 
  近日,为支持一批高成长科技创新型企业成长为科技小巨人企业,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科技支撑,服务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闽委办发明电〔2020〕29号)要求,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闽政办〔2016〕18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条件,组织开展2023年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和认定工作。
 
  福建省2023年新增科技小巨人企业重点遴选以下几类企业:
 
  1.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
 
  2.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良好发展潜力和后劲、良好市场前景,在当地行业内有代表性和领头示范作用的企业。
 
  3.优先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行业。
 
  4. 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具体通知如下: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 开展2023年科技小巨人企业 遴选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支持一批高成长科技创新型企业成长为科技小巨人企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科技支撑,服务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闽委办发明电〔2020〕29号)要求,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闽政办〔2016〕18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条件,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继续组织开展2023年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新增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认定
 
  (一)遴选要求
 
  重点遴选以下几类企业:
 
  1.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
 
  2.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良好发展潜力和后劲、良好市场前景,在当地行业内有代表性和领头示范作用的企业。
 
  3.优先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行业。
 
  4.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遴选标准
 
  科技小巨人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于福建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中小企业标准,在2020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主营产品的销售额应占60%以上。
 
  3.企业近三年(指2020至2022年,下同)研发投入年平均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软件与信息服务行业类企业不低于5%)。
 
  4.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5.拥有技术创新团队,能够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建有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科研设施、技术装备和实验条件。
 
  6.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与一定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企业近三年内获得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
 
  7.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以2022年数据为准)。
 
  (三)申报、推荐与认定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从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切换),进行网络申报,填写《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表》(申报指南代码2023XJR0101)。
 
  网络申报流程为:企业帐号登录系统--申报受理--科技小巨人--起草申请书--选择申报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提交审核。
 
  申报单位应上传的附件材料有:
 
  (1)企业对申报信息真实性的承诺(按申报书格式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2)近三年完整的财务3报表;
 
  (3)近三年获得知识产权证书;
 
  (4)反映企业研发人员占比及建立研发机构等相关情况的佐证(包括研发人员情况表、上年末企业社保缴费情况证明、建立研发机构证明文件等)。
 
  2.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确定遴选企业提交到设区市科技局。
 
  3.设区市科技局联合发改、工信部门(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确定遴选名单,并通过省级系统推荐流程进行在线推荐,同时上传科技、发改、工信部门联合推荐意见,遴选名单抄送设区市财政部门。
 
  4.省科技厅联合省发改委、工信厅对各地报送的企业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予发文公布,享受扶持政策。
 
  (四)申报、推荐时间和要求
 
  申请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各设区市应在2023年5月5日前完成遴选与网络推荐工作,推荐函及2023年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推荐名单(系统生成)请于2023年5月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
 
  二、科技小巨人企业信息报送与管理
 
  1.2021至2022年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应在2023年4月10日前在线填报企业成长情况表(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或从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切换)。不进行填报或不按时提交相关信息的企业,不再列入科技小巨人管理。
 
  网络申报流程为:企业帐号登录系统--后续管理--科技小巨人--小巨人成长情况--选择填报表格。
 
  2.2021至2022年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如处于停止经营、失信等不正常情况,各地应建议取消科技小巨人资格。
 
  联系方式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
 
  通讯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
 
  电    话:0591-87801806  87518722
 
  电子邮箱:cxzj@kjt.fujian.gov.cn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17日
 
  
关键词: 科技小巨人,遴选
相关资料下载:

闽科企2023-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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