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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仪器网 行业百态】科技小巨人企业是指科技创新能力强,具有与之相适应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主导高新技术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省或全国前列,具有一定经济规模和高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是科技领军企业的后备队,能在细分高新技术领域发挥龙头企业牵引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
近日,为支持一批高成长科技创新型企业成长为科技小巨人企业,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科技支撑,服务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闽委办发明电〔2020〕29号)要求,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闽政办〔2016〕18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条件,组织开展2023年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和认定工作。
福建省2023年新增科技小巨人企业重点遴选以下几类企业:
1.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
2.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良好发展潜力和后劲、良好市场前景,在当地行业内有代表性和领头示范作用的企业。
3.优先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行业。
4. 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具体通知如下: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 开展2023年科技小巨人企业 遴选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支持一批高成长科技创新型企业成长为科技小巨人企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科技支撑,服务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闽委办发明电〔2020〕29号)要求,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闽政办〔2016〕18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条件,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继续组织开展2023年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新增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认定
(一)遴选要求
重点遴选以下几类企业:
1.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
2.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良好发展潜力和后劲、良好市场前景,在当地行业内有代表性和领头示范作用的企业。
3.优先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行业。
4.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遴选标准
科技小巨人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于福建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中小企业标准,在2020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主营产品的销售额应占60%以上。
3.企业近三年(指2020至2022年,下同)研发投入年平均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软件与信息服务行业类企业不低于5%)。
4.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5.拥有技术创新团队,能够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建有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科研设施、技术装备和实验条件。
6.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与一定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企业近三年内获得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
7.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以2022年数据为准)。
(三)申报、推荐与认定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从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切换),进行网络申报,填写《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表》(申报指南代码2023XJR0101)。
网络申报流程为:企业帐号登录系统--申报受理--科技小巨人--起草申请书--选择申报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提交审核。
申报单位应上传的附件材料有:
(1)企业对申报信息真实性的承诺(按申报书格式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2)近三年完整的财务3报表;
(3)近三年获得知识产权证书;
(4)反映企业研发人员占比及建立研发机构等相关情况的佐证(包括研发人员情况表、上年末企业社保缴费情况证明、建立研发机构证明文件等)。
2.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确定遴选企业提交到设区市科技局。
3.设区市科技局联合发改、工信部门(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确定遴选名单,并通过省级系统推荐流程进行在线推荐,同时上传科技、发改、工信部门联合推荐意见,遴选名单抄送设区市财政部门。
4.省科技厅联合省发改委、工信厅对各地报送的企业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予发文公布,享受扶持政策。
(四)申报、推荐时间和要求
申请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各设区市应在2023年5月5日前完成遴选与网络推荐工作,推荐函及2023年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推荐名单(系统生成)请于2023年5月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
二、科技小巨人企业信息报送与管理
1.2021至2022年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应在2023年4月10日前在线填报企业成长情况表(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或从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切换)。不进行填报或不按时提交相关信息的企业,不再列入科技小巨人管理。
网络申报流程为:企业帐号登录系统--后续管理--科技小巨人--小巨人成长情况--选择填报表格。
2.2021至2022年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如处于停止经营、失信等不正常情况,各地应建议取消科技小巨人资格。
联系方式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
通讯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
电 话:0591-87801806 87518722
电子邮箱:cxzj@kjt.fujian.gov.cn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