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公告。方案降低了部分医疗产品、消费品、资源产品、原材料和零部件等多种商品进口关税,将进一步满足百姓生活、企业生产和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关税作为国内国际双循环联结点的作用,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
每年年末,我国都会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部分进出口商品的关税税率进行调整。根据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公告,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102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调整内容包括铌酸锂、燃料电池用氧化铱等。
其中,涉及关税调整的科学仪器包括:
《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中:删除了税则号为9015.1000的测距仪子目;删除了税则号为8479.5010的多功能工业机器人字目,并新增8479.5011协作机器人和8479.5019其它子目。
《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中:税则号列90229090 的X射线断层检查仪专用探测器2023年最惠国税率4.5,2023年暂定税率3;税则号列90229090 的X射线断层检查仪专用闪烁体、准直器 最惠国税率4.5,2023年暂定税率3;税则号列90330000的用于90章下列环境产品(详见附件)最惠国税率6,2023年暂定税率5。
《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中:
税则号列90221200 的X射线断层检查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最惠国税率0.7,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最惠国税率0;
税则号列90278120的质谱联用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最惠国税率0,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最惠国税率0;
税则号列469 90278190的其他质谱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最惠国税率0,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最惠国税率0;
税则号列471 90278990的其他理化分析仪器及装置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最惠国税率0,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最惠国税率0;
(涉及仪器较多,仅列举部分,详见附件)
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