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发布通知,就《鸡精调味料质量通则》等9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
9项标准分别为:《鸡精调味料质量通则(报批稿)》《骨类调味料质量通则(报批稿)》《火锅底料质量通则(报批稿)》《豆瓣酱质量通则(报批稿)》《豆豉质量通则(报批稿)》《鱼露质量通则(报批稿)》《肉松质量通则(报批稿)》《酶制剂质量要求 第1部分:蛋白酶制剂(报批稿)》和《杯壶类产品通用技术要求(报批稿)》。
其中7项为食品质量推荐性国家标准,规定了鸡精调味料、骨类调味料、火锅底料、豆瓣酱、豆豉、鱼露和肉松七种产品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并描述了产品质量的试验方法。
以《鸡精调味料质量通则(报批稿)》为例,标准明确鸡精调味料的试验分为感官检验和理化指标检验,检测项目包括色泽和状态、香气和滋味、谷氨酸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干燥失重、氯化物、总氮、其他氮等8个项目。同时描述了检测原理、所用的试剂及仪器、分析步骤、计算方式和精密度要求。为鸡精调味料的生产和质量监管提供了指导。
产品质量标准是产品生产、检验和评定质量的技术依据。本次公布9项产品质量国家标准报批稿将进一步完善我国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以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确保消费品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