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您现在的位置:兴旺宝>仪器仪表网>资讯列表>《表面铂电阻温度计校准规范》征求意见

企业推荐

更多

《表面铂电阻温度计校准规范》征求意见

2022年05月02日 12:31:32 人气: 120 来源: 仪表网
  4月30日,全国温度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了《表面铂电阻温度计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表面温度在武器装备的设计、生产、使用和维护过程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数,往往关系到武器装备或试验系统的运行状态,与安全和寿命等问题息息相关。比如对于飞机,需要对座舱盖、座舱蒙皮、机翼及其他部位进行表面温度测量以保证飞机的飞行安全。限于现有的测温技术,上述测温场合仍然采用传统的接触式测温方法,即采用表面温度计进行温度测量,多数单位选用表面铂电阻温度计。因此越来越多的单位提出表面铂电阻温度计的校准需求。
 
  目前,表面铂电阻温度计校准参考JJG684-2003《表面铂热电阻检定规程》,规程中规定选用的标准器为二等标准汞基温度计、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工作标准温度计,配套设备为30℃~600℃选用表面温度检定炉,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标准汞基温度计和标准水银温度计逐渐被取代,表面温度检定炉也逐渐被JJF1409-2013《表面温度计校准规范》中提及的表面温度源所取代,为了更好的指导实际校准工作,急需修订表面铂热电阻检定规程。
 
  主要修订内容:
 
  1. 校准范围
 
  保留了JJG684-2003《表面铂热电阻检定规程》适用范围。由于用于表面温度测量的传感器除了铂电阻外,还有铜电阻、热电偶等,因此规范中规定其他类型的表面传感器可参考本规范进行校准。
 
  2.术语及概述
 
  增加了表面铂电阻温度计术语定义,明确规范适用对象。
 
  3.计量特性
 
  将外观和绝缘电阻技术要求均纳入计量特性小节中,使规范条理性更强。由于本规范为校准规范,校准温度点通常选取测量范围的上、下限和中间点,也可根据客户要求选择其他校准温度点。并非必须校准0℃下表面铂电阻温度计电阻值,因此删除了表面铂电阻温度计R0值的技术要求。各校准温度点允差要求均在表1中予以规定。
 
  4.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a)铂电阻温度计替代二等标准汞基温度计、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由于汞基温度计和水银温度计正在逐步淘汰,因此,修订本规范采用铂电阻温度计替代以上两种温度计,其技术要求参考JJF1409-2013《表面温度计校准规范》以保证规范间的一致性。
 
  b)增加了表面温度源技术要求,并且将工作区温度均匀性和波动性技术要求具体化,其中室温~400℃范围表面温度源均匀性和波动性技术特性参考JJF1409-2013《表面温度计校准规范》以保证规范间的一致性,-60℃~室温、400℃~600℃两个温度段表面温度源均匀性技术特性参考JJG684-2003《表面铂热电阻检定规程》,波动性技术特性通过对表面温度源厂家进行调研,同时对现有设备进行试验验证确定该技术要求。
 
  c)增加转换开关,用于切换各路阻值。
 
  5.校准项目
 
  删除表面铂电阻温度计R0值校准。
 
  6.校准方法
 
  a)增加了表面铂电阻温度计接线方式描述。JJG684-2003《表面铂热电阻检定规程》也提及表面铂电阻温度计可以是四线方式也可以是二线或三线方式,当表面铂电阻温度计为二线方式时,应在测量结果中减去测量导线的电阻值,但并没有详细说明二线制方式和三线制方式应如何接线,测得的阻值应如何进行数据处理,为了更好的指导实际应用,因此本规范增加一个小节描述表面铂电阻温度计的接线。
 
  b)将-60℃~室温、室温~600℃表面铂电阻温度计校准方法分别描述。由于表面铂电阻温度计在-60℃~室温、室温~600℃范围内校准所用的表面温度源不同,因此标准器插入位置及方式不同,并且,两种表面温度源恒温性能也不同,因此校准方法按温度范围-60℃~室温、室温~600℃分别描述。
 
  7.数据处理
 
  由于不再采用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或二等标准汞基温度计作为标准器,因此删除了采用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或二等标准汞基温度计作为标准器的数据处理方法。
 
  8.附录
 
  修改了附录B、附录C表面铂电阻温度计校准记录参考格式和校准结果参考格式。由于本规范为校准规范,因此增加了附录D表面铂电阻温度计校准结果不确定度分析示例。
 
  原标题: 《表面铂电阻温度计校准规范》征求意见
关键词: 温度计,仪器仪表
相关资料下载:

bdzwdj.zip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qq:1097660699@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https://www.xwboo.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