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
根据工信部和省经信厅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业行业规范条件,组织相关行业企业自愿申报,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各地经信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
二、加强对已公告企业的动态管理,组织属地已公告规范企业(名单见附件)通过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线上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各地经信部门请于4月20日前将推荐审核意见、企业申请材料、已公告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等材料,通过平台报送市经信局绿色制造处。以上材料,均需单位盖章并扫描成PDF电子文档。
联系人:张锋,电话:85257105,浙政钉:15968844010。
附件:杭州市已公告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7日
附件
杭州市已公告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