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发改委公布经修订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
“民以食为天”,粮食质量安全是民生大事,一直备受重视。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是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的重要方式,对于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有重要作用。2016年,发改委发布《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简称《办法》)。《办法》的实施加强了粮食经营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来粮食检验,对于保障粮食质量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检测技术的进步,现行的《办法》已经无法满足现阶段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需求。面对新的粮食工作形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办法》进行了修订,以应对新的粮食监管情况。
《办法》主要对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订:
一、完善粮食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完善粮 食收购、储存、出库等环节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标准,严禁以陈顶新、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多扣水杂、压级压价等行为。
2.完善粮食验收检验制度。
3.完善粮食在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运输粮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相关标准要求,减少运输损耗。
4.完善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5.强化信息化建设。
二、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
1.规范对粮 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管理。
2.因地制宜推进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
3.建立第三方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制度。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梳理了对粮食和储备部门、粮食经营者、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法律责任并进行了细化,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
原标题:两部门修订《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要求加强粮食检验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