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对新时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和具体部署,其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突出短板,《行动方案》继续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水质监测领域又一“蓝海”出现。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地区水污染来了,生活垃圾多了,土壤也被污染了……农村正成为继城市之后的污染高发地。农村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特别是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各地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5%,开展了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摸底调查及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各省(区、市)编制修订出台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10省(区、市)34个县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试点。
但是,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薄弱、区域差异较大、治理任务艰巨:
一方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74.5%的行政村未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整体治理率偏低,面临着资金投入严重缺乏、设施建设不规范、长效机制不健全等实际问题;另一方面,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刚刚起步,全国约有8000多处农村黑臭水体,量大面广、亟待治理。
总体来说,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的水平还不高,与农民群众的美好期盼和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因此,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较为重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对新时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和具体部署。
其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突出短板,《行动方案》继续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农村污水治理市场逐步得到释放,农村污水治理将成为水质监测领域的新蓝海。
随着,《行动方案》的印发,水质监测行业将迎来监管常态化、市场规范化、治理深度化,农村污水治理市场将会进一步得到释放,为水质监测企业打开更大的市场空间。
原标题: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水质监测领域又一“蓝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