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莱伯泰科(688056)公告称,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674,222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图片来源:莱伯泰科公告
2024年2月28日,莱伯泰科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截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74,22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67,236,400股的比例为1.00%,最高成交价为27.3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7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0.6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提振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库存股时限等综合因素,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74,222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调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该部分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7,452,460股减少至66,778,238股,注册资本将由6745.25万元减少至6677.82万元。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莱伯泰科表示,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风险提示:本文基于上市公司公告及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