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8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以及国家数据局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产品碳足迹核算
标准编制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的发布旨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和《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加快构建统一规范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推动团体标准、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的有效衔接和协同发展。
《指引》明确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方向指引,坚持系统观念,按照“急用先行稳妥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的研制工作。目标是在2027年前制定100项,2030年前制定200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以促进国内国际标准衔接互认。
为确保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指引》详细规定了碳足迹核算标准的制定路线与技术要求。这包括明确核算标准的制定路线,统一标准文本要求、核算边界要求、活动数据获取要求以及碳足迹因子数据质量要求等。同时,《指引》还强调了加强碳足迹核算数据质量管控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开展标准制修订时同步进行产品碳足迹试算,验证标准的可行性并进一步完善。
在推动标准制定与实施方面,《指引》提出了稳步推进碳足迹国家标准制定、明确碳足迹行业标准制定重点、规范碳足迹地方标准、探索制定新兴领域碳足迹团体标准以及鼓励链主企业研制碳足迹企业标准等一系列具体措施。此外,《指引》还强调要定期开展碳足迹核算标准的后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标准不协调和重复制定等问题。
为促进碳足迹核算标准的有序衔接和实施应用,《指引》提出了完善碳足迹核算标准协调机制、加强碳足迹行业标准跨部门协调、完善碳足迹团体标准评价采信机制以及促进碳足迹核算标准有效应用等多方面的举措。同时,还强调了加强碳足迹核算标准宣贯培训的重要性,以提升相关方应用碳足迹核算标准的能力。
在加强国际交流衔接方面,《指引》鼓励研究全球主要经济体和国际组织碳足迹核算标准规范并加强技术交流,积极参与碳足迹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推动碳足迹标准国际交流合作,多渠道推动我国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走出去”。
此次《指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未来,随着各项措施的逐步落实和标准的不断完善,我国将构建起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的产品碳足迹核算体系,为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