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国计量工作的科学性与准确性,根据《计量基准管理办法》的最新要求与指导精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正式对外公示了关于拟变更八项国家计量基准名称及技术指标。
原文公示如下:
根据《计量基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对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申请的(273.15~903.89)K温度副基准装置等8项国家计量基准名称和技术指标进行变更,现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实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量值处 邮编:100088。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lzc@samr.gov.cn。
三、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10-82260125。
附件:拟变更计量基准名称和技术指标对照表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7月18日
公示内容详细列出了拟变更的八项国家计量基准的具体名称、原技术指标、拟变更后的技术指标以及变更理由,旨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与建议,对现有计量基准的优化升级,适应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的新需求,确保国家计量体系能够持续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