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着力提升计量人才技能培养培训资源高质量精准供给,市场监管总局拟批准建立2家国家计量人才实训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6日至1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实名反映。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量值处 邮编:100088。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lzc@samr.gov.cn。
附件:拟批准建立的2家国家计量人才实训基地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