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宁波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地块名录(第十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和《宁波市土壤污染地块名录(第九批)》和《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将慈溪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原址用地纳入污染地块名录的报告》等要求以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工作情况,为进一步高质量做好我市建设用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现发布《宁波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地块名录(第十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宁波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地块名录(第十批)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