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标准制定的情况及发布后对国家水生态监测评价工作起到的支撑作用等关键内容,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两项《指南》进行了解读。
两项《指南》的出台背景和发展历程?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科研、试点先行的模式,组织国内相关优势单位在松花江、辽河、淮河、太湖、洞庭湖等重点流域开展了大量水生态状况调查与试点监测工作,于2014年率先制定了《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湖库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总站水字〔2014〕124号),在全国印发试行。期间,以上两项技术文件还作为2020~2022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中“重点流域水生态状况调查监测”专项任务的方法依据。经过近10年在全国水体广泛应用验证,逐步完善,最终制定出台这两项《指南》。
这两项《指南》均为首次发布,其在水生态监测方面有何重要支撑作用?
科学建立适合我国不同水生态系统类型的监测及评价标准体系是有效推进和实现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管理目标的关键。两项《指南》形成了完整、科学、规范的要求,首次从标准体系建设上实现地表水监测从水质理化监测向水生态监测的跨越。同时,两项《指南》从生物完整性和生态系统整体性监测的角度入手,可有效规范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与评估的指标和方法,为科学评价与考核长江流域水生态总体状况,以及长江大保护成效评估提供关键技术支持。
两项《指南》与以前水环境质量监测标准相比有什么特点?
两项《指南》首次从水生态系统视角,系统规范了水生生物的监测过程和评价方法。其针对水生生物等水生态系统核心响应指标开展监测,以说清水生生物地理分布特征及其对环境压力的响应规律,为科学评价全国河流、湖库水生态状况及开展流域、区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及水源涵养扩容提供支持。
两项《指南》在监测要素和监测方法上规范了哪些内容?
两项《指南》紧扣河流和湖库水生态系统的特点,针对性地规定了水生生物的监测点位布设与监测频次、监测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评价方法等技术内容。如,首次明确了河流和湖库开展水生生物监测的空间范围,《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5—2023)中就明确水生生物监测应以河段尺度开展监测。首次明确了不同水体监测和评价的代表性生物类群,其中,《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5—2023)主要针对河流(不包括河口)中着生藻类、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鱼类等三类具有河流水生态状况指示意义的生物开展监测;《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湖泊和水库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6—2023)主要针对湖泊和水库中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大型水生植物、鱼类等五类具有湖库水生态状况指示意义的生物开展监测。监测方法上,一方面充分衔接现有相关方法标准,一方面对关键环节缺失的监测方法进行规范、补充。
两项《指南》中水生生物评价方法的制定思路是什么?
两项《指南》评价方法的制定,关键是遵循了反映流域区域差异,实现分区、分类、分级评价的科学原则。提出多角度评价方法,即从生物完整性、污染耐受性、多样性及群落或种群特征等四个评价角度制定了针对性的分级评价方法。在评价方法的选择上,进一步明确了完整性评价优先、多类群多指标评价及评价有效性检验的三大原则。同时,在评价标准参照值的研制过程,充分体现了我国主要的河流和湖库生物分布特征,首次建立了中国本地化的评价方法,分水体建立本地化生物污染耐受性赋值体系,如底栖动物BMWP指数、底栖动物BI指数、着生藻类CDI指数,形成了适用于我国水体的生物指数评价标准。两项《指南》中水生生物的评价方法可以支撑“一湖一策”“一河一策”,具有规范性、指导性,也具有开放性。
未来水生态监测与评价技术及标准化发展方向及下一步标准体系的规划设计如何?
现阶段,以两项《指南》为依据,全面开展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充分积累水生态监测的经验和基础资料。下一步将结合我国水生态管理目标,细化制定不同水生生物类群的全流程监测方法标准;研制针对生境要素的调查监测与评价技术规范;基于生态分区理念,研究制定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技术指南等系列标准及规范,指导各流域建立具有流域特色的监测方法、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开展分类、分区、分级的水生态监测与评估。在监测技术上,要融合吸纳成熟的先进技术,如仪器自动识别技术、高光谱检测技术和环境DNA监测手段,实现水生态监测方法向更高效、更精准、自动化迈进。体系上,逐步搭建由国家标准规范——部委技术支撑文件——地方和团体标准构成的多层级技术标准体系,多角度、多方位支撑国家水生态监测评价体系的建设。